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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耳镇中心场镇综合整治工程设计答疑及补遗(一)(招标变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9万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48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木耳镇中心场镇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木耳镇中心场镇综合整治工程设计答疑及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请问:这里要求的市政专业乙级资质具体是指什么?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

答: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已做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通知。

2、招标文件2.2.3条要求项目负责人担任过过类似工程项目,请问类似工程项目是否和企业加分业绩一样(指同时包含建筑改造类、市政道路或管网类、景观类三大板块内容的综合改造项目)?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3(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关于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是指:同时包含建筑改造类、市政道路或管网类、景观类三大板块内容的综合改造项目。

3、如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是否可以提供业主证明加以佐证?

答:可以;但是必须提供盖有业主单位法人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鲜章)。投标人须随身携带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4、招标文件1.4.1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请问市政专业乙级具体指那些专业资质?

答: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已做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通知。

5、招标文件2.2.3条要求设计业绩合同内容不能体现项目规模的,需提供盖有业主单位法人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建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业主证明内容里,除体现项目规模外还应增加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答:提供盖有业主单位法人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均有权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若发现业绩信息有虚假不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6、投标保函银行都有固定格式,请问提供银行固定格式投标保函(内容明确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信息、担保金额、有效期等信息)是否满足要求?

:满足;但提供的投标保函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保函无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资质条件的均由“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调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报价的均由“暂定设计费金额=方案设计费+其他设计费=总投资×综合包干费率(%)报价×30%+暂定建安工程费×综合包干费率(%)报价×70% ”,调整为“暂定设计费金额=方案设计费+其他设计费=暂定建安工程费×综合包干费率(%)报价×30%+暂定建安工程费×综合包干费率(%)报价×70%”。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结算原则、支付方式及签约合同价的均由“设计费结算价=方案设计费+其他设计费=(立项批复总投资金额×中标设计费固定综合包干费率×30%)+区财政局建安工程评审限价×中标设计费固定综合包干费率×70%±合同约定费用(若有)-违约金(若有)。”,调整为“设计费结算价=方案设计费+其他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中标设计费固定综合包干费率×30%+建安工程费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中标设计费固定综合包干费率×70%±合同约定费用(若有)-违约金(若有)。”。

三、本答疑、补遗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说明,对于招标文件内涉及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均统一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内容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北区)”发布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答疑、补遗(澄清)文件、最高限价等一切信息并自行下载。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项目招标的所有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人民政府

                               代建人:重庆渝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8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