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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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9,230,801.07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航空-金融总部基地(F111-4地块)建设项目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航空-金融总部基地(F111-4地块)建设项目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澄清通知如下: 提问: 请问:若提交的工程业绩是从总承包施工单位分包的机电安装工程,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是由总承包施工单位组织进行,我公司无法提供整体工程的竣工报告,但可以提供机电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该项要求。 澄清:若投标单位提交的工程业绩是从总承包施工单位分包的机电安装工程,可以提供机电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证明材料,同时再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截图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则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和已发布答疑补遗通知中有与本澄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澄清通知要求为准。本澄清说明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及补遗答疑通知无冲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万科(重庆)企业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重庆中新航旅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28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