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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鸳鸯池、解放村母子库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金塔县鸳鸯池解放村母子库清淤工程实施方案

编制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金塔县鸳鸯池、解放村母子库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建设资金通过向上争取解决项目法人为金塔县鸳鸯池水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海拓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金塔县鸳鸯池、解放村母子库地处金塔县城西南,两库相距500m是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发电、养殖、旅游等综合利用功能的大中型水库,两水库联合调度运行。鸳鸯池水库始建于1943年,于1947年建成运行,工程历经5次除险加固,目前总库容1.278亿m3;解放村水库始建于1969年,于1971年建成,总库容为3905m3。两水库是金塔县鸳鸯灌区54.43万亩耕地和10.24万亩林地灌溉不可替代的地表水调蓄工程,是金塔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工程。

两水库建成运行以来,由于受自然条件所致,河道上游来水挟带大量泥沙,加之库区周边植被稀少,风沙侵蚀造成两水库淤积严重,有效库容减小,调洪和灌溉功能严重弱化,无法满足鸳鸯灌区灌溉供水需求。鸳鸯池、解放村母子库正常蓄水库容为12536m3,淤积库容现已达到7259m3,其中鸳鸯池水库淤积达到了6342m3,解放村水库淤积达到917m3,淤积库容已占有效库容量的57.9%。水库淤积导致蓄供水量不足,对灌区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影响,已严重制约着县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两水库清淤工作迫在眉睫。

2.2 勘察设计周期: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查后,15日内完成实施方案的补充修改工作。

2.3 标段划分

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招标范围

金塔县鸳鸯池、解放村母子库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方案设计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数量以满足招标人的进度要求为原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甲级资质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3年承担过水利工程清淤相关任务;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拟派驻本项目的其它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项目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项目人员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注:在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3.3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以投标报名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依法对有关投标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必须按照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建设的通知要求进行企业信息录入,具体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jtx/index2. html)“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供应商、自然人)代理机构主体信息完善操作手册。企业信息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录入,因企业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若在投标截止日前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中查询不到企业相关信息,则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于202113900—20211718:00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投标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方可参与。

4.3 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递交:本项目须递交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并在投标成功后(截止时间为202117日下午1800分前)将《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不递交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等资料的企业视为不响应本项目招标活动)。

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注:递交投标备案登记表等资料的人员需提前将自己以手机短信查询的行程轨迹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确认15天内无省外居旅史的人员方可将投标备案登记表等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2)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莫高路天怡御苑东门4-1-2门店,联系人:赵锋福,联系电话:18193754114,邮寄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375525454@qq.com,因快递导致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上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由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招标人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5.1 网上开标时间为2021125900时。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125上午900时。

注: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www.ggzyjypt.com.cn/)进行,投标人需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jiaoyi.xin/)下载中心下载“建设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含工程、政采纸质标转换)”来转换您的投标文件,然后将转换完成的(etjyevftjv)格式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前24小时上传至“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纸质标系统中。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931-8859067。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公告期 2020年1229--202117日。

七、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酒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号:系统自动生成

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截止日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回单时间为准。

缴纳保证金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新系统银行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模式,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4)对于未能按规定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塔县鸳鸯池水库管理所

联系人:谢兴万        联系电话:13830733198

 址:金塔县鸳鸯池水库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海拓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锋福        联系电话:18193754114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莫高路天怡御苑东门4-1-2门店

       

                                      2020年1229


                        (项目名称)

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

 

投标单位

(盖章)

联 系 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职  称

 

委托代理人

 

职  务

 

职  称

 

资质证书号

 

企业级别

 

核查登记结果

 

营业执照号

 

经济性质

 

年检结果

 

项目负责人

 

专业类别

 

职称

 

资格证书

 

注册编号

 

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组成表

姓名

性别

学历

专业

职称

职称编号

本项目

拟任职务

 

 

 

 

 

 

 

 

 

 

 

 

 

 

 

 

 

 

 

 

 

 

 

 

 

 

 

 

 

 

 

 

 

 

 

 

 

 

 

 

 

 

 

 

 

 

 

 

 

单位意见:(盖章)

 

  月   日

单位意见:(盖章)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份,由投标单位填写,招标单位、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内装订一份。

2、本表为机打原件,与本表不一致、手填、扫描件、复印件、彩印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