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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南开区2021年排水管网混接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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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52020083002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南开监理[2020]12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开区2021年排水管网混接点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市南开区行政审批局 南开审批投字【2020】1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南开区市政工程配套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 13268 万元,资金来源为 ppp融资:13268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64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市政工程配套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南开区2021年排水管网混接点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264处,预埋管道或废弃管道直接封堵41处,错接管道切改219处(新增隔油池2处),地块内部管道改造4处,总投资额13268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南开区264个混接点位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南开区2021年排水管网混接点改造工程监理,招标范围:预埋管道或废弃管道直接封堵41处,错接管道切改219处(新增隔油池2处),地块内部管道改造4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模为264处,最大排水管径DN500。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保修阶段。总投资额18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1年02月01日 至 2024年01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1年02月01日 至 2022年01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2年02月01日 至 2024年01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均应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9日 至 2021年01月05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5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29日2021年01月0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招标文件采取网络或邮寄方式,请在规定期限内将以上资料和投标报名确认单发到jinhengzhaobiao@163.com;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市南开区市政工程配套办公室(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雷(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33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朱海 电话:27457348
传  真:2745734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英(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7号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王正君 电话:88303599
传  真:88303599
日期:2020年12月2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南开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南开区市政工程配套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朱海
电话:27457348传真:27457348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33号

天津市南开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张萍
电话:27477889传真:27473900电子邮箱:zhpa203@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