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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山镇宫屯河等5条河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荷花山镇宫屯河等5条河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备案。以庄水发[2020]2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庄河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荷花山镇宫屯河等5条河水毁修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荷花山镇
    2.工程规模: 工程:  (1)宫屯河宾格网箱护岸570m,新建农桥2座。(2)同寅河护岸总长400m,其中浆砌石护岸长144m,宾格网箱护岸长256m。新建农桥3座。(3)宫家沟河护岸总长762m,其中浆砌石护岸长457m,宾格网箱护岸长305m。新建农桥1座。(4)腰岭河浆砌石护岸长187m。(5)芙蓉河水毁段护岸修复总长为592m,其中浆砌石护岸段长378m,干砌石护岸段长214m。(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9079001001
荷花山镇宫屯河等5条河水毁修复工程施工
(1)宫屯河宾格网箱护岸570m,新建农桥2座。(2)同寅河护岸总长400m,其中浆砌石护岸长144m,宾格网箱护岸长256m。新建农桥3座。(3)宫家沟河护岸总长762m,其中浆砌石护岸长457m,宾格网箱护岸长305m。新建农桥1座。(4)腰岭河浆砌石护岸长187m。(5)芙蓉河水毁段护岸修复总长为592m,其中浆砌石护岸段长378m,干砌石护岸段长214m。(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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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1年03月01日 开工至 2021年06月0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工程(含公示期工程),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记录,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且身份证刷卡认证通过)。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有效劳动合同。 (4)截止开标前1个日历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缴纳。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8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01月22日 09: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12月31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1月07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在线解密(登录网址: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在业务系统完成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的实名认证并完成二次刷卡操作,未完成二次刷卡或二次刷卡未通过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处理。3.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未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到开标结束后无疑问时间内不准离开开标大厅,否则影响到文件解密、质疑等环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解密失败的退回其投标文件。 6.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开标记录表中加盖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的操作,不加盖电子印章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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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辽宁联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联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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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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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庄河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联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11号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1#,2#1-2层
邮编:
邮编:
116400
联系人:
杨兆君
联系人:
邓玉民
电话:
0411-89717556
电话:
0411-8981939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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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89822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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