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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卷桥河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二期)左岸北区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卷桥河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9〕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二期)左岸北区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 1979838 平方米,分两期实施

二期为河道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江城大道至将军路段)(用地面积约 131787 平方米)及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用地面积约 1686685 平方米)。本次招标项目二期左岸北区工程,占地面积大约185000平方米,其中铺装35000平方米,绿化15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停车场、园路铺装、绿化、树池、给排水及配套设施等。

2.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点军区卷桥河湿地公园内。

3.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省级优质工程;园林绿化部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相关的经营范围,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或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如提供的为行业协会颁布证书则须同时提供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组织或协会的有效性的截图证明,只有在民政部或地方登记的社会组织机构颁发的证书才予以认可),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若项目负责人为提供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则须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各1人、施工员2人)不得相互兼任,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如提供的为行业协会颁布证书则须同时提供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组织或协会的有效性的截图证明,只有在民政部或地方登记的社会组织机构颁发的证书才予以认可)。

5.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2020年6月-2020年11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6.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滨水景观绿化施工业绩(分包业绩不予采信)。(未完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原件及开工令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程以通过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的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的“园林绿化”类诚信专项分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园林绿化”类诚信专项分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提供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提供“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左岸南区、左岸北区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保留中标金额高的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中标金额低的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25日10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0年12月30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82号

联系人:侯黎梦

联系电话:0717-6461256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联系人:杨涛

联系电话:0717-7833000、18571008983

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