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项目变更内容及其他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中“投标保证金形式”内容变更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电汇、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形式、银行保函形式、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形式。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八层8003室
联 系 人:马晓丹 联系电话:13995153356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