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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山市柳花岭河古樟-思光段防洪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山市柳花岭河古樟-思光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合山市水利局 以合水利发〔2020〕3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7〕225号”批复了工程总投资项目法人为合山市水利局,招标人为合山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来宾市水利局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柳花岭河属珠江流堿西江水系红水河二级支流,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暴雨充沛,洪涝灾害频繁。本工程治理河段沿岸分布着大量耕地、村庄及企业,两岸岸坡多为土质岸坡,抗冲刷能力较差,大部分岸坡处于天然不设防状态。受流域内暴雨及山洪影响,沿河村庄、耕地受灾频繁,岸坡受洪水淘刷,局部崩塌严重,威胁着沿岸村庄及工农业生产。为防止岸坡进一步崩塌,减少水土流失,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打贏脱贫攻坚仗,对合山市柳花岭河古樟思光段进行防洪治理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2.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合山市。

2.3建设规模:工程等别为V等,护岸工程按5级建筑物设计。工程以护岸为主,岸坡高于5年一遇水位的按5年一遇标准设计,岸坡低于5年一遇洪水标准时按平岸设计。

2.4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本工程河段位于合山市岭南镇红水河二级支流柳花岭河上,自上游古樟村起至下游思光村止,治理河道中心线总长4.00公里,新建护岸总长8.078公里;沿岸布设下河码头步级30座和5座排水涵(渠)。工程估算总投资1806.89万元。

2.5招标编号: GSZBLB-2020007。

2.6工期要求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开始时间预计为2021年2 1 日,竣工日期预计为2022年21日,合同总工期12个月(汛期除外)(具体时间为以合同约定为准),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节点工期:①合同签订后30日内必须提交满足施工所需的技施图和预算并组织施工; ②2022年2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施工;③ 2022年21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2.7招标范围及内容: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等建设项目的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其中本项目招标范围不包括的内容有:工程监理、第三方质量检测、移民征地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丙级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1),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由施工单位派出;另一联合体成员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应具有水利行业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近3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以下业绩:

(1)投标人联合体时指施工方)在近5年(从工程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结束之日起或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5年)内有承担过防洪治理工程或中小河河流治理工程的承包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承包合同协议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鉴定书承包合同协议书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清晰)。

2)投标人(联合体时指设计方)在近5年(指从项目合同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5年内)有承担过防洪治理工程或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利水电项目的勘察(测)设计工作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打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初步设计批文。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清晰)。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

4)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职称。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的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持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5)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6)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人员(施工负责人不能在任何在建项目担任任何职务),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等必须清晰。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相应的证件、证书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打印,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需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如12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20208月、9月、10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子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2021-01-26 10:00:00

3.7 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来宾)(http://171.109.54.155:18080/TPFrame/frame/fui/pages/themes/agentplatform/agentplatfor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 其他事项

5.1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此外还需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或保函原件和施工负责人(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5.2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招标、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6 10 时 00 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合山市水利局

 址:合山市建安路51号水利局办公楼2楼

 编:546500

联系人:黄工

 话:0772-891558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楼

  编:546100

联系人:韦海露

  话:0772-4270777

  真:0772-4270777

电子信箱:3355838179@qq.com

 

 

招标人:合山市水利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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