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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军粮城大队新址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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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2020124015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东丽施工[2020]1206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军粮城大队新址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津丽发改[2020]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建设资金为 838.17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838.1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军粮城大队新址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2000平方米,该项目位于天津市东丽区景文道和和贵达路交口西北侧的景晴轩3号公建,四至范围为:东至贵达路,西至景晴轩8号住宅,南至景文道,北至景晴轩2号公建。该项目拟对公安局东丽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军粮城大队办公新址进行提升改造,包括业务用房和室外工程,业务用房为4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总投资额838.17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景文道和和贵达路交口西北侧的景晴轩3号公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军粮城大队新址提升改造工程,招标范围: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军粮城大队新址提升改造工程,改造涉及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最高高度16.3米,层数4层,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跨度6.4米。本工程包含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外檐工程、室外工程、幕墙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设备安装工程。本标段投资714.47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714.47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01月28日 至 2021年06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3)项目部人员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1日 至 2021年01月07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7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咨询具体事宜,联系电话:15822075829;邮箱:liuxizhi@tjjszb.com。注:本次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岫遐(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5号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人:邵宸 电话:24394753
传  真:2439475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震(印鉴)
办公地址: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号欣苑大厦1104-1106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柳习智 电话:15822075829
传  真:022-23673467
日期:2020年12月3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东丽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受理负责人:邵宸
电话:24394753传真:24394753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5号

天津市东丽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高娜
电话:24392090传真:24392090电子邮箱:donglizhaobiaoban@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