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员服务:18613300628 人才服务:13466576209 资质热线:13391509550(官微同号)

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SJ1标段(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养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养公路。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养公路4209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534公里,一级公路675公里。下属8个养护分公司分别为:哈尔滨南养护分公司(409.584公里),哈尔滨东养护分公司(531.413公里),哈尔滨北养护分公司(479.013公里),齐齐哈尔养护分公司(912.838公里),北安养护分公司(502.697公里),伊春养护分公司(322.662公里),佳木斯养护分公司(628.218公里),牡丹江养护分公司(489.721公里)。2021年计划养护工程投资1亿元估算,其中包括小修工程、应急维修工程和部分中修工程。为更好的服务高速运营公司各管养路段,现开展2021年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

2.3招标范围: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现场勘察、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专业技术规范部分)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及竣工所需图纸和文字材料及施工配合的后续服务等。

2.4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SJ1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

位置

主要工作内容

SJ1

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养公路

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应急维修工程、小修工程、中修工程施工图勘查设计及后续服务

2.5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在接到设计任务后10日内,通过勘测外业验收并提交勘测报告送审稿;

2)勘测外业验收后1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2.6质量目标要求勘察质量应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设计深度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要求并通过设计审查。

2.7安全目标要求: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或水文地质)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512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3个高速公路工程(新建工程、改建工程、扩建工程、大修、中修工程、养护工程等均可)勘察设计项目。

投标人业绩应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或水文地质)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另一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成员须分别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1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至合同履行(如中标)完成后的一切事务。

3.2.2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和职责。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5近三年(201712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黑龙江省2019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交通运输部2019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的投标申请。(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114000分至20211824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5.3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125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00分至900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6.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均由牵头人完成。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网站上发布。

8.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将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9.联系方式

     人: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99

     人:张先生

电   话:13654551833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

邮政编码:150028

联 系 人:赵女士

    话:0451-88100152   0451-55337711

    真:0451-88100150

电子邮箱:55553978@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6

    话:0451-5115102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

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黑龙江省公路建设市场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取得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或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3)技术建议书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14)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系数和小写系数);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方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报价的大写系数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2

资格评

审标准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加盖银行公章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⑥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⑦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⑧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⑦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⑧被黑龙江省2019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交通运输部2019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

(7)投标人不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其他要求的情形。

(8)投标人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10)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 40分;

2)主要人员:   20分;

3)业    绩:   25分;

4)履约信誉:    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如果投标人评标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将不再参与后续任何计算,其投标将被否决。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有误,有权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小修、应急工程与中修工程分别计算评标基准价。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3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40

对招标项目的

理解和总体

勘察设计思路

10

对招标项目理解深刻;对项目区域建设条件、地域特点调查细致、认识清楚;总体设计思路清晰、科学合理性:

一般,得6分~7分;

较好,得7分~9分;

好,得9分~10分。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

对策措施

10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认识、理解,处理方法及措施的科学合理性及针对性:

一般,得6分~7分;

较好,得7分~9分;

好,得9分~10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

及计划安排

5

对勘察设计工作量认识全面准确性,在勘察设计周期内各阶段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性:

一般,得3分~3.5分;

较好,得3.5分~4.5分;

好,得4.5分~5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

10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详细程度,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般,得6分~7分;

较好,得7分~9分;

好,得9分~10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

后续服务人员、后期保障等安排详尽程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

一般,得3分~3.5分;

较好,得3.5分~4.5分;好,得4.5分~5分。

2.2.4(2)

主要人员

20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0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2分,加分情况如下:

1.职称为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工程师)加2分,最多加2分。

2.个人资历中,每有1项类似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业绩加3,最多加6分。

2.2.4(3)

其他因素

业绩

25

投标人的业绩

2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加分情况如下:

201512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每增加一个高速公路工程(新建工程、改建工程、扩建工程、大修、中修工程、养护工程等均可)勘察设计项业绩加2.5分;最多加10分。

履约信誉

5

投标人的信誉

5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

2.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9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A级的加1分;认定为AA级的加2分。

注:如果省级或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②投标人未参加2019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采用2018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国务院或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设计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2.2.4(4)

评标价

10分)

小修、应急工程评标价

5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5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2E2=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中修工程

评标价

5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5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2E2=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除履约信誉、评标价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3.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4.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