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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河塘整治与水系连通工程-渠系整治工程-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广丰区湖丰镇防洪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丰区河塘整治与水系连通工程-渠系整治工程-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广丰区湖丰镇防洪工程经饶水建字〔2020〕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上饶市广丰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丰区壶峤镇境内,信江主支玉山水南岸

2.2规模:起点为壶峤镇石山桥头,沿玉山水左岸,至广丰壶峤镇与信州区秦峰乡交界处的渡头防洪闸止,全长6.556km,实际治理长度4.981km,其中加固和新建堤防3.792km,护岸1.189km。拆除重建自排涵闸5座,新建自排涵闸1座,改建和新建下河埠头11座,新建2处下河清淤疏浚通道等。

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12个月;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20)5 号和饶水建字(2020)15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详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 12月31日起至2021年01月2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01月21日14时30分整。地点为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建造师担任)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出席开标会,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签到或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根据诚信的原则,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企业及拟投入的建造师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7.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资格审查结果及所有投标人家数。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7.6按照广丰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府办字[2014]167号文件要求。工程项目确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后,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在办理中标通知书手续前,到区解拖办领取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在指定的银行将保障金及时足额存入保障金专户。

7.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8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上饶市广丰区水招办进行监督(电话:0793-2652547)。

7.9开标时参与投标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循场内秩序。进入开标现场提供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表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饶市广丰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童先生 13907039801

 

招标代理机构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

联系人:王女士  13698437606

 

监督机构:上饶市广丰区水招办

经办人:周先生 

0793-2652547

 

  20201231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丰区支行

2、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丰支行

3、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广丰支行

4、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丰支行

5、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丰广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