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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生产加工区(二期)市政道路及场地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生产加工区(二期)市政道路及场地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生产加工区(二期)市政道路及场地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市政道路:工业二路全长445.446m,工业五路全长593.621m,规划红线宽12m;2、场地平整:加工区六个地块总面积1080.31亩。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1-01-04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1-08 17: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管理委员会 经办人: 吴俣
办公电话: 0691-2199939
招标代理机构: 西双版纳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吴俣
办公电话: 0691-2199939 移动电话: 1592464462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801202000068001001
标段名称: 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生产加工区(二期)市政道路及场地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1-08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1-28 09:30
开标地点: (市)开标室一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17143.5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及内容:1、市政道路:工业二路起于纵一路,止于纵二路,道路全长445.446m,规划红线宽18m,城市次干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工业五路起于纵二路,止于纵一路,道路全长593.621m,规划红线宽12m,城市次干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工程范围内设计道路无交叉。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综合管线工程。同时沿线无障碍设施程等配套设施。工业二路新建行车道7568.3㎡,新建人行道3757.1㎡。工业五路新建行车道 6522㎡,新建人行道4188㎡。
2、场地平整:加工区六个地块总面积1080.31亩,其中5号地块299.818 亩,6号地块202.341亩,7号地块231.32亩,8号地块191.553亩,9号地块52.405亩,11号地块102.873亩。场地平整以道路设计标高为控制点满足建筑用地坡度需求,填方3061627m3,挖方3985001m3,挖余923375m3。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业务: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任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是设计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显示设计负责人的姓名和缴费记录),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投标人擅自更换设计负责人,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2)拟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显示项目经理的姓名和缴费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注册于施工企业)(提供声明函)。项目经理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投标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是施工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显示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和缴费记录)。项目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投标人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业绩要求: /
其他: 1、投标人无违规违法行为,无不良记录,目前未处于限制投标状态。
2、财务要求: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2017年01月0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
3、①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2月0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在限制期内(提供承诺书)。
②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2月0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提供承诺书)。
③近三年投标人已完成的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④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2月0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不得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记录,须提供投标人无工资拖欠书面承诺。(如联合体投标,由施工企业提供)
⑤近三年(2017年12月0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设计企业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设计负责人查询结果)。
⑥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期间内完成,并将信用信息网页查询结果打印后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查询结果须显示打印时间(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险单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1-28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0-12-31 09:56:32
2招标公告备案表.pdf2020-12-31 09:56:4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