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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水电硅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晶澳二期20GW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水电硅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晶澳二期20GW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水电硅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晶澳二期20GW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50.0% 贷款 50.0% 外资 %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370000平方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1-01-04 09:00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1-08 17:00
评审办法: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备注: 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采用网上办公的方式开展报名工作。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到“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qjggzyxx.gov.cn/)办理CA数字证书,并于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8日在电子服务系统中进行电子招标报名,电子报名成功后,将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294785960@qq.com)进行资料审核(资料编排顺序同下、并附上联系人及电话等,采用pdf文件格式),资料审核合格后,代理机构将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函及交款事宜,以确认其可以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100.00元。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曲靖开发区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工
办公电话: 1838859649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杰
办公电话: 13988959667 移动电话: 1398895966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300202000451001001
标段名称: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水电硅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晶澳二期20GW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1-08 17:0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1-01-19 15:00
开标地点: 市预审开标1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66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水电硅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晶澳二期20GW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06亩,总建筑面积约370000平方米。工程投资约22000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及招标人自筹。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全部内容,经审计单位审核完毕,并出具竣工决算审核报告和审计报告止。招标范围:完成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水电硅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晶澳二期20GW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为: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T/YNECA001-2018)中第4.2条“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全过程投资管理咨询”的工作内容:(1)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须派3人及以上驻施工现场服务),包括参与工程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的起草、商谈、审核;主要材料、设备的市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协助审核设计变更、审核工程计量及签证、进度拨款及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现场成本控制及相关报告、报表的编制等;(3)竣工结算审核并配合相关单位完成结(决)算、审计工作。(4)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甲级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土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情况,土建一级造价工程师不少于4人(含项目负责人),安装一级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驻施工现场服务一级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上述人员均必须提供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有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注册证书(如聘用退休人员的,必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及该退休人员的退休证作为证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土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其他: 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采用网上办公的方式开展报名工作。请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到“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qjggzyxx.gov.cn/)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电子服务系统中进行电子招标报名,电子报名成功后,将下列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294785960@qq.com)进行资料审核(资料编排顺序同下、并附上联系人及电话等,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相关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2)项目负责人的造价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指法人授权情况时出示)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有效的劳动合同或有效的社保证明;4)电子交易系统中的成功报名的截图;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无失信行为的证明;以上证件中凡要求的资料均必须完整、清晰可辨;资料不全、资料、身份证造假者或未能完全满足要求者一律不予接收。资料审核合格后,代理机构将向投标申请人发出确认函及交款事宜,以确认其可以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100.00元。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工程建设电子交易注意事项.docx2020-12-31 10:10:50
2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递交相关事项.docx2020-12-31 10:10:5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