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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广普谢氏民居保护修缮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璧山区广普谢氏民居保护修缮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璧山区广普谢氏民居保护修缮工程第二次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璧发改〔2020〕1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文物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专项资金和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文物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大石村一社笙家湾

2.2 建设规模: 璧山区广普谢氏民居保护修缮工程修缮建筑面积约3312㎡,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工程(拆除后期不当改建的墙体、建筑及其他不符合建筑风貌的构筑物,恢复建筑原有平面风貌)、修复工程(根据建筑整体风貌,结合周边环境状况,依据勘察情况,按照建筑原有布局和对称原理,恢复建筑垮塌、改建部分)、屋面维修(翻修屋面,修整檩椽、补配瓦件、增补封檐板等)、木结构修缮(加固保护破损的木结构,更换糟朽、断裂严重的梁、枋、檩等)、木装修维修(门窗补配、归位,修补残损装饰构件,整修木楼板、袱,补配缺失木构件等)、墙体及砖构维修(修补砖墙灰缝,歪闪墙体加固、矫正)、石构件加固保护(修复、补配残缺风化的石柱、柱础等石质构件)、地面修复(修复三合土地面、木地板地面及石地面)、木构件防虫及防腐等、建筑油饰、周边环境整治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196.383713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包括:《璧山区广普谢氏民居保护修缮工程施工设计图》、《谢唯进旧居保护维修工程-主体修缮图(电气部分)》、《设计说明》。

2.4.2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地方,按以下原则实施:

1)建筑垃圾、余方弃置外运运距由广普运至江津建筑垃圾场按40km考虑,场内运距按人力运输90m考虑。

2)椽子、桷子、屋面板、企口木楼板、梁、木檩、梁枋、木门、木窗、木栏杆、木楼梯所有木材表面均刷防腐涂料、防火漆和桐油各两遍。

3)屋面卷材厚度按3mm实施。

4)小青瓦利旧工程量按拆除工程量的5%考虑。

5) 院外排水沟均按新修考虑,院内新修排水沟按48m实施,清理疏通排水沟按72m考虑。

6)散水具体做法:素土夯实+80mm厚三合土垫层+300*150*750mm青石地面。

7)青条石地面铺装具体做法:素土夯实+80mm厚三合土垫层+300*150*750mm青石地面。

8)木材表面均为刷土漆三遍,基层并做打地仗,一麻五灰处理。

9)仿古照明筒灯按离地2.4m高吊装实施。

10)梁、檩、枋木材种类为柏木,其余屋面木构件木材种类为杉木。

11)补配铺装所有石材均为青砂石。

12)修复归安石梯步、石柱、柱础石、石质构件均为青砂石。

2.4.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必须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含古建筑维修保护石窟寺和石刻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投标人满足以下情形: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相似的1个及以上项目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  
    工程类别: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或以上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工程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经查询上述资料或工程业绩系伪造,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无条件终止施工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招标人损失的,追究其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同时投标人需提供该业绩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证明: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 http://gl.sach.gov.cn/#/Industry/National-cultural)信息查询并打印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类别特征的,应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 4 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时间:20211271000开始受理,20211271100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重庆市璧山区文物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中山北路110号   地    址:两江新区线外城市花园7栋7-2

人:周老师                               人:任老师

   话:13618305688                         电    话:15023255984

202114日


   本项目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

开户银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璧山支行 

账号:

2101010120010009247000214 

户名: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账号:

50001183600050225175-0027 

户名: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 

账号:

312001010400108800000000394 

户名: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 

账号:

12391016071080220061 

户名: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特别提示:

1.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2.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濫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举报地址: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22室,举报电话:023-41416200。

3.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关于疫情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及补充通知、公告等,并按要求做好入场人员相关准备工作,否则将可能影响投标行为。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