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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设计咨询(招标变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暂无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设计咨询

修正书01

各投标人:

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设计咨询原20201228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正,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以本文件为准。

一、修正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7页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能满足本工程设计咨询要求。

修正为: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投标人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咨询专业有公路的工程咨询企业。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能满足本工程设计咨询要求

2、原招标文件第8页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办理须知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必须在             17:00(详见时间安排表)前到达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投标人可任选其中一个账户办理)。”

修正为: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必须在            17:00(详见时间安排表)前到达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投标人可任选其中一个账户办理)

 

 

 

 

 

 

 

 

 

乐清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20210104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