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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城县边防基础设施集中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19年江城县边防基础设施集中维护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2019年江城县边防基础设施集中维护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集中维护一阶段施工图原设计共含12条巡逻路,其中人行巡逻路2条(4.68)km,巡逻栈道1条(1.4km),车行巡逻路9条(61.09km)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公路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江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1-01-05 08:3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1-12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 经办人: 蒋浩
办公电话: 0871-6385700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蒋浩
办公电话: 0871-63857007 移动电话: 1362966987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826202100001001001
标段名称: 2019年江城县边防基础设施集中维护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1-12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1-27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会-(江城)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457.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投标人,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推进公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通知》(云建交专[2013]12号要求),还需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云南省外企业还需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投标人应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境内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投标人,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推进公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通知》(云建交专[2013]12号要求),还需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云南省外企业还需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投标人应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资质、业绩、人员等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规定。
3.2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指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
3.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曾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
市场”的处罚。
3.7 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8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1-27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1-01-05 10:17:28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