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仙龙派出所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仙龙派出所新建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0﹞2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川区仙龙派出所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仙龙镇麻柳湾街(原包装厂内)。
2.2 建设规模: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579.8平方米,主要包括仙龙派出所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附属设施及室外综合管网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610.93万元。
2.4 招标范围:新建工程实施范围主要包含建筑工程、室外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 月 5 日至 2021 年 1 月 26 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https://www.cqggzy.com/yongchuanweb/)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及相关事宜。
4.2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6 日13 时3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川区仙龙镇仙牛街126号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1幢15-1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3-49561192 电 话:023-67886687、13983766876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