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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支线、六支线)桥梁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XPRG2020101)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支线、六支线)桥梁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分别以《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支线)桥梁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平发改投资【2020】984号、《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六支线)桥梁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平发改投资【2020】9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拨款、县财政拨款、债券资金及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支线、六支线)桥梁工程总承包

建设地点:分别位于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三支线、六支线。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支线、六支线桥梁工程,其中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支线)桥梁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桥梁全长   97.96米、全桥宽47米。上部结构为3×30米预应力钢筋砼小箱梁,桥面连续;下部结构为两幅三柱式桥墩及柱式台,基础均为灌注桩。采用梁场预制,现场吊装的施工方式。三支线桥梁左右两幅分离,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到分离。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电力管道工程等。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六支线)桥梁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桥梁全长97.96米、全桥宽36米。上部结构为3×30米预应力钢筋砼小箱梁,桥面连续;下部结构为两幅三柱式桥墩及柱式台,基础均为灌注桩。采用梁场预制,现场吊装的施工方式。六支线桥梁左右两幅不分离,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到分离。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电力管道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总的合同估算价4323.98万元(总的设计费为43.29万元,总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930.13万元,总的暂列费用为350.56万元)【其中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支线)桥梁工程的合同估算价2385.67万元(其中:设计费为23.6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168.74万元,暂列费用为193.31万元);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六支线)桥梁工程:总的合同估算价1938.31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9.6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761.39万元,暂列费用为157.2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 270  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227202112月23日。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及投资概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设计内容包括按照可研及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并结合现状条件进行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相关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设计及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建设的工程(含设备材料)内容等工程的采购、施工、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若非招标人原因(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2.3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2.4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6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业绩要求:√无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5日00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ttp://ggggjy.gxgg.gov.cn:9005/)(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且开工7天后最高可以支付建筑安装费的15%作为工程预付款。

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承包人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拨款材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90%作为进度款,剩余10%设计费待项目工程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且最终结算完成后经发包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一次结清。【工程项目施工期间,设计院应全力配合甲方及施工方的设计修改及变更( 在不超出合同造价范围内,不予以追加设计费用及其他费用)】。

施工费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原则上按月支付,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如有追加工程、变更、签证等需待工程结算经审计审定后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审定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   (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的15日内,发包人将保修金支付到100%(无息)。

8.投标保证金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发〔2020〕2号)》的精神要求,疫情期间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 gp. gov. c 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平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nxzf.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5-7822405

12. 联系方式

人: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平南县上渡镇工业园区投资大厦内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08号(中强.普罗旺斯) 77幢12号商铺(普罗旺斯北面商铺中段)

   编: 537100                            编:  537100

人:蒙工                            人:   戈伟梅   

   话:0775-7833093                       话:  0775-4556706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