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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老214线步行街区南段)(招标公告)

剑川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老214线步行街区南段)投标邀请书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剑川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老214线步行街区南段)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投资326.8508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1-01-05 14:44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2-04 09: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段庆玉
办公电话: 1534872745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姜珊
办公电话: 0871-68310508 移动电话: 1519893032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31202100003001001
标段名称: 剑川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老214线步行街区南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2-04 09:30
开标地点: 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326.850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总投资326.8508万元,老214线步行街区南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贰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其他: (1)、拟派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拟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2)、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在云南省有固定的注册人员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3)、诉讼及仲裁:近三年(2017年10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指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不良记录、行政处罚及项目经理无在建等,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且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 16 时止,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投标单位公章;
(6)、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注:上述企业业绩要求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需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是指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险单
投标保证金金额: 6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2-04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214线步行街区南段投标邀请书.pdf2021-01-05 15:03:1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