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垭子垃圾填埋场周围地下水污染调查与修复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金垭子垃圾填埋场周围地下水污染调查与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苍发改投资【2020】29号、苍发改投资〔2020〕2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溪县环境监测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苍发改投资【2020】29号、苍发改投资〔2020〕281号(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道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陵江镇金垭子村六组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苍溪县金垭子垃圾填埋场采取防渗改造、水力截获渠、可渗透反应墙工艺进行修复治理,确保当地地下水水质符合相关要求。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9日00 时 00 分开始至2021年 01月23日23时59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www.gyggzyjy.cn)“网上登录”中“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8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溪县环境监测站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111号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839-5587922
传真:0839-558700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道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8号1栋11单元19层194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8-61539205
传真:028-61539205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