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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经济开发区一期(鹰雄大道以北)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以贵发改字{2021}1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溪市兴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贵溪市兴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贵溪经济开发区鹰雄大道以北。

2)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8223.3万元,其中施工建安费6977万元,工程设计费 43.5万元

3)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153日历天(包含20日历天的设计工期)。

2.2招标范围: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共涉及10条现状道路即兴业路、创新路、北兴三路、北兴四路、灯谷大道、三花路、发展路、北环路、东环路、鹰雄大道等沿线污水管的改造、路面修复及附属设施等,污水管道全长约14km的提升工程的设计、采购与施工。

(二)本项目上述招标范围中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及与上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施工和设计问题及后续服务等。

2)采购工作内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工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3)施工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绿化提升工程、道路改造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等、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内容。

4)除上述内容外,还有其他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

2.3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②设备及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和招标人要求。③施工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专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及以上资质。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具备即可)。

3.4省外进赣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单位:省外进赣施工单位开标时还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 号)及《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 4 号)要求,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页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和关键岗位技术人员(八大员)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应当一致。

2)设计单位:省外进赣的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3.5 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填报相关备案登记,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在住建云中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页打印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3.5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类(道路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类(道路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和经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5.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5拟派施工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资料员(应配备各至少一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安全员无岗位证书,只需提供C类安全考核证;若省外企业无安全员岗位证书的,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5.6以上所有人员不得一人多岗,并必须提供社保证明【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是设计单位在职人员。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在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近三年(2017~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8业绩要求:

3.8.1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业绩要求:前60个月内(含开标当月)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独(或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过至少一项工程总投资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工程设计业绩。

评审依据:设计业绩至少有 2 种以上(含 2 种)能证明设计单位业绩的有关证明

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设计审查备案原件,但

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3.9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3.10联合体投标要求:

1)不能同时满足本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多于两家。

2)联合体应当在投标前组成,投标后不得进行调整或更换。投标时由牵头负责并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协议书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6)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本项目的前期咨询单位或其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1、根据有关政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可以缓交或免交某个月份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相关政府部门的政策文件,若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2、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所有人员不能相互兼职。

3、注:防疫期间进入开标场所人员数量为投标单位各 1人,各投标单位代表凭本人身份证及赣通码绿码进入,赣通码为黄码或者红码禁止进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 18  日至20212 06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本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2 07 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30分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jxtb.org.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贵溪市兴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人:彭俊  

联系方式:13870012218

 地址:贵溪市经开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赣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祝女士

联系方式:19174187240

地址:永修县新城大道

                                                      2021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