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534.12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简阳市踏水镇大树场镇及施家镇金玉场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施工 / 标段补遗书 01 致各潜在投标人:通过此补遗书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以下修改,请各位潜在投标人知晓。 一、现将原招标文件 267 页(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1、不需提供主要人员参加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修改为: “注:1、每个类似工程业绩项目须单独填表,宜标明序号。2、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7 年 11 月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注: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以中标(中选)通知书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 否有效。3、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或中标(中选)通知书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4、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均无效。” 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不变;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简阳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01 月 18 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