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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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2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评标办法 | 瑞安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瑞安南滨江景观带一期拆迁安置地工程(A)地块 第1号补充文件 致所有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2.3项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在http://ggzy.ruian.gov.cn上发布第 1 号补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2021年1月 18 日
第 1 号补充文件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P19“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项 第(11)款“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现更正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删除原招标文件P200“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三)承诺书”第5款“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我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 3、原招标文件P39“评标办法前附表”
现更正为:
4、原招标文件P16“温馨提示”第7点“投标函中注明的工期必须与投标文件技术标“进度工期目标及管理措施”中的工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效标。”, 现更正为:“投标函中注明的工期必须与投标文件技术标“进度工期目标及管理措施”中的工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5、凡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瑞安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瑞安市马鞍山路云海小区一期六幢 地址: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 邮编:325200 邮编:325200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人:王育彬、张晓月 电 话:0577-58852010 电话:15990779588、13967780033 传真: 传真:0577-6580227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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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