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庐?御品湾”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平绿化工程施工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高庐?御品湾”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平绿化工程施工已由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51190315013001]00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四川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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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51190315013001]000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工程名称: “高庐?御品湾”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平绿化工程施工/标段(第二次) 。 2.2 建设地点:巴中市恩阳区曾家坝。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局部两层),机动车位1110个。本次招标规模具体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高庐?御品湾”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平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6 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景观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 。 3.1.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景观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9 日09:00时至2021年1月25日17:00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 |||||||||||||||||||||||||||||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
4.3./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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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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