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97.28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安靖阳光路雨污分流工程施工 / 标段 答疑文件(编号: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提问:“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提供了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的内容 问:由于投标组价时定额组价不同,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与招标清单中所列内容存在差异,投标人提供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是否应由投标人自行填报。 回复: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9条内容执行。
招标人:成都市郫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8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