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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札达县香孜乡供水工程无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阿里札达县香孜乡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XZHX-ALSZ-2020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里札达县香孜乡供水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札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札发概算【202033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札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阿里地区札达县香孜乡

2.建设规模: 建供水站1座,本期规模为200立方米/d,新建高位水池1座,有效容积为200立方米。新建供水管道5.3km,干管径为DN200-DN1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支管径为DN80-DN25,管材为钢塑复合管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3日至2021119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cs.gov.cn)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113日至2021119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cs.gov.cn)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23101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八、其他

8.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

8.2区内外企业应按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件和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件进行备案。

8.3开标现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纪录截图(需体现公司信息、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信息并加盖公章)。

8.4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格式为XZT格式)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同时还需提交投标函及用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档2,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招投标现场用企业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电子文档1),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8.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9号文件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及《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8.7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刚开始实施,全区尚未发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结果。因此阿里地区在招投标管理中暂不执行10%的企业信用评分项,具体实行日期待自治区公布信用评价结果后另行通知,本项目评分按90分总分计。

8.8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建设工程企业应当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就业满1年的至少1人;进藏未满1年的内地企业和新成立未满1年的区内企业,应当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至少1人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同时为其购买社保。(以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系统采集数据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札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阿里地区札达县

联系人:王先生  13648977888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弘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阿里地区象雄路21

邮政编码:859000            

联系人:赵汉    18781654268

 

                                   西藏弘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