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员服务:18613300628 人才服务:13466576209 资质热线:13391509550(官微同号)

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二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二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南发改资[2018]18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二标段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海区狮山镇的西南部,博爱中路南侧,佛山一环西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标段为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二标段工程,本标段建筑面积约29000平方米,单跨跨度约119米,招标备案预算总价为381,388,210.84

2.3 计划工期:  914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合同总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竣工验收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原因除外)等因素而延后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主要包括体育各专业工程,包含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单跨跨度约119米、室内外装修工程、幕墙工程、体育工艺及比赛设施、电气工程(不包括高低压电房变配电和电房内土建及照明、配电房低压柜至一级配电总箱的低压线路及配电总箱、从低压柜引出接至一级配电箱的走强电管井的垂直电缆桥架;室外电缆等)、消防工程(接至室外第一个接入井,不含该井)、给排水工程(接至室外第一个接入井,不含该井)、通风与空调、泛光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设备采购安装等施工总承包。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要求及施工图纸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366,899,136.1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  (省、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其他奖项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 (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其他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各自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共同授权一名牵头人工作人员代表联合体签署并提交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协议书等。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应按“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的格式填写。除招标文件规定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的资料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及签名即可。)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 6 个月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6.1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3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4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8.1 投标人在 5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2.5亿元 或以上的 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信、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旅客站、空港航站楼、城市轨道客运站、停车库等)】 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 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工程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方为有效。)、施工合同及有效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1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0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本项目不适用)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28110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28110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三楼开标2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 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佛山市以外的投标人委托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若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另需现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⑤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还另需提供投标人的任一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33号

  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125 号磐石大厦一座 602 单元

邮    编 5282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谢智勇            

联 系 人:   潘虹惠、冯本丽    

电    话: 0757-86257293     

电    话:   0757-83077487     

传    真:   /               

传    真:   0757-8307749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9481294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