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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第三初级中学供暖项目无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那曲市第三初级中学供暖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HQ-202011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色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色区发改发﹝202047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色尼区人民政府,招标文件已经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备案号为:54242120091601155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那曲市第三初级中学供暖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1、供暖工程: (室外暖通1项、室外电缆104.00m、供暖锅炉房72.70㎡、钢结构雨棚24.00㎡、成套设备锅炉16T1) 2、新建暖棚799.98㎡。 3、新建钢架厕所97.65㎡。4、绿化工程: (天然草坪4189.08㎡、人工草坪1279.32㎡,树种312) 5、道路工程: (土方工程2838.00㎡、碎石垫层392. 28㎡、硬化道路面层1961.41 ㎡、花岗石路沿石195.00㎡、,DN200雨水管51m),6、给水工程: (DN150PE179.00m、增压泵设备井1座、增压泵成套设备2)7.暖气改造: (办公楼增加暖气片810.50㎡、暖棚增加暖气片2850.00)8.浴室热水设备,成套水源热泵设备1套。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区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1223日至20201229日登陆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tov.cn/)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121000,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七 其他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3《关于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式提供的“解除观察证明”等相关资料,如无本人解除隔离证明原件等相关资料的工作人员将拒绝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7.6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按废标处理)。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的西藏银行、中国银行西藏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西藏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西藏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的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

7.8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按废标处理);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

7.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7.10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致使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行承担。                                  

7.11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的规定要求。

7.1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的规定要求。

7.13 根据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按废标处理)。”

      人:色尼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苑写字楼D9

      人:周先生 

联 系 电  话:18100800036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