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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豫苑路道路工程(迎宾路-华商大道)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豫苑路道路工程(迎宾路-华商大道)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豫苑路道路工程(迎宾路-华商大道)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豫苑路道路工程(迎宾路-华商大道)。

2.2 项目编号:商示工程【2021】004号,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1】016号

2.3 建设地点:本项目南起迎宾路,北至华商大道。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项目全长990.857米,规划红线宽度60m,双向六车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 工   期:27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10 招标控制价:36334641.47元(其中:规费658699.71元,分部分项工程30720130.89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68011.42元,安全文明施工费734650.23元,税金3303149.22元,暂列金额 650000.00元,专业暂估价 0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3.2.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可提自成立年份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2.2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自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2.3 本次招标要求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4.3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 

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

5、投标文件网上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网上的递交及开标时间:2021年2月23日上午09:00分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十六(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2月23日09时00分;

5.4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1年2月23日11时00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5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 交纳方式:网上转帐递交或电子投标保函。

6.2.1 网上转帐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网上转帐递交;投标专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号。

交纳及到账时间:2021年1月20日 09:00 时至 2021 年2月22日 17:00 时截止;

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登陆后在项目报名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户。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

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帐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6.2.2 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开具时间:2021年1月20日9:00至2021年2月23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使用要求、使用方法: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电子投标保函实行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封闭式在线办理,办理数据与交易服务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实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实时验证和电子数据确认。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2020 年 3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7、特别声明

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没收投标保证金:

7.4.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

地  址:商丘市北海路与阳光路交叉口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514991319

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7号B区16层02-0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517060269

监督单位: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商丘市豫苑路与侯恂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70-3168339   

 

2021年1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