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体育馆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体育馆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人为郯城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体育馆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7861.34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座综合体育馆(地上三层、地下一层),高度24米,单跨跨度56.3米。
2.2建设地点:郯城县人民路与东环路交汇处西南角,郯城文体中心内。
2.3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和保修期监理。
2.4监理费用:85.95万元。
2.5服务周期:监理服务时间随工程施工时间,直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4.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3日。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及流程: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责任自负。
5.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日期:2021年1月29日09时30分。
5.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须提供采用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17000元(大写:壹万柒仟元整),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郯城县北环路57号
联系人:冯飞
电话:0539-6221286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中凯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39-7158660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