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兴江平工业园区九路一期道路工程(EPC)总承包已由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兴江平工业园区九路一期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东发改投资[2019]150号、《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兴江平工业园区九路一期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投资[2020]113号及《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兴江平工业园区九路一期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东发改投资[2020]2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兴江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市本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江平工业园潭吉片区。 建设规模:拟建道路全长245.89米,实施长度219.893米,红线宽度40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 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为854.7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4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3月至2021年10月。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预算编制(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投标人编制工程预算并报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技术交底、工程验收及竣工图设计和结算编制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所涉及项目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需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桥梁或市政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库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库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 1 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本单位帐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cgggzy.cn)→ 投标单位登录(新)或直接登录:http://111.59.159.41:10024/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现场下载资料,技术部联系方式:0770-6126191 )。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2 月 23 日 9 时30分,地点为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详见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以及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fcgzbzj.cn)和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fcg.gxggzy.cn)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0-7685608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兴江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兴市江平镇进港大道入口往金 地 址:东兴市民生路192号 滩方向1.6公里处 联 系 人: 陈工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770-7221238 电 话: 0779-7678666(19177090998) 邮 编: 538100 邮 编: 538100 2021年1月21日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fcgzbzj.cn)和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fcg.gxggzy.cn)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0-7685608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兴江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兴市江平镇进港大道入口往金 地 址:东兴市民生路192号 滩方向1.6公里处 联 系 人: 陈工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770-7221238 电 话: 0779-7678666(19177090998) 邮 编: 538100 邮 编: 538100 2021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