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华城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华城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经五华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17次常务会议(华府常纪【2020】17号)和2020年10月14日上午召开的县委常委会会议(十三届【2020】32号)审议通过,并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20]66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五华县华城镇中心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五华县华城镇维西村和城镇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建筑面积为5098.99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705.5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负一层地下室)为393.46平方米,建筑层数为3层,工程包括幼儿园标准活动室单元12个及门卫收发室、室外活动场地、戏水池、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消防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2.3 招标范围:1.拆除2栋3层旧建筑物;2.按设计图纸文件(含招标前修改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可自行下载本工程设计图纸及预算审核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21638700.01元(含暂估价2475115元、含暂列金1369290.48元);
2.5 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1.图纸内工程除暂估价、暂列金外按中标价大包干,暂估价、暂列金项目套用中标下浮率按实结算。2、挖方、填方的运距超出3公里或低于3公里均按五华县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预算审核审定的运距3公里造价包干,价格不作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3.2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3现场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4为加强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力度,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1名、质检员(质量员)1名,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或岗位证。
备注: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10、11、12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投标登记后不可更换)。
3.5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在有效期内;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通知》粤建〔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信誉要求:自2020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处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本工程采取网上登记(资格后审):(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登记截止时间: 2021年2月22日18:00时。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64 号,潜在投标人必须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 诚 信 管 理 平 台 ” 进 行 信 息 登 记,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ggzyjyzx/index.html)网站“交易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登记,(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的有关通知公告和服务指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图纸请在本公告后附件下载)
√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可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该招标工程项目下载。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上传和开标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1年2月24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 五华县华城镇中心小学
招标人地址:五华县华城镇维西村和城镇村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3-484128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五华县S228(水寨大道)澄湖村琴江医院附近
联系人:余工 电话:15218072181
日期:2021年 1 月 19 日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 五华县华城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2月22日18:00时 |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提交截止时间 | 2021年2月22日18:00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 2021年2月24日8:45-10:30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 2021年2月24日08:30 时前 |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21年2月8日18:00时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1年2月24日08:30时 |
开 标 时 间 | 2021年2月24日08:30时 |
投标代表签到时间 | 2021年2月24日08:45时至10:30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