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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八期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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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八期工程

招标编号:JSA21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八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慈发改审批〔202016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新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慈溪市高新区

2.2规模及合同估算价:本工程包括绿园一路、绿园二路、横二路等3条道路,总用地面积31795平方米。其中:绿园二路北起南园路,南至横一路,全长501.3米;绿园一路北起横二路南侧,南至横一路,全长183.38米;横二路西起绿园三路,东至纵一路,全长1073.28米。绿园二路按城市主干路设计,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绿园一路、横二路按城市支路设计,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工程造价约3900万元。

2.3标段: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道路、桥梁、各类管线、交通安全设施、照明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4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显示: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保函信息)中登记地须显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区;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保函信息)中登记地须显示为慈溪市。

3.5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 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3.7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单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内容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请投标人打入我单位支付宝账户(账户:13685889361),且备注单位名称,谢谢配合!)。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获取截止时间至 2021  1  28 17 00 分。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2   26   9 30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任选以下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中的一种进行缴纳

6.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 78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 2021  2  25 17 时前。【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子 帐 号:201000228967189000502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 78 万元,通过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014215)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921501)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21 2 25 24时前。

6.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三:

投标保证担保金额 78 万元,通过保证担保的形式由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投标保函(0574-63019208),且投标保函必须有效,投标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1  2   25  24时前。

6.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四:

银行保函金额 78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向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办理银行保函,且银行保函必须有效,银行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1  2  25  24时前。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正本原件扫描件须编入商务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http://cixi.bidding.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3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服务指南。

8.4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请认真阅读《慈溪市电子投标操作手册》。

8.5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单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需亮码及佩戴口罩,并遵守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9.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新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慈孝西路8              址:慈溪市蓝海湾商务大厦五楼

联系人:施                                          人:周工

  话:0574-63235392                                   话:0574-63896558

  真:      /                                         真:0574-63999252

投标保证咨询电0574-6303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