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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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8,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章节,第3.5.8条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须知1.4.3款中第(13)、(14)、(15)规定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材料中失信信息以相应网站的检索截屏为准,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修改为“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须知1.4.3款中第(13)、(14)、(15)规定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材料以相应网站的检索截屏为准。”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