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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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说明 01号
致各投标人: 1、施工专用合同条款21.补充条款:“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压证施工制度。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月不得少于22日,以建设单位现场考勤为准)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并保留有权终止合同,且不得返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的权利。” 修改为:“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压证施工制度。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月不得少于22日,以建设单位现场考勤为准)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并保留有权终止合同,且不得返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的权利。”; 2、施工合同不作为评审依据; 3、其余保持不变。
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20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