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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悦花园5-11座及地下室二标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结果)

和悦花园5-11座及地下室二标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和悦花园5-11座及地下室二标段工程     

招标单位: 佛山市皓能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202112117时至202112417时

和悦花园5-11座及地下室二标段工程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12117时至202112417时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工期/承诺

质量/承诺

第一候选人

佛山市皓能置业有限公司

230913491.95

 

郑金波/粤144192006779

1000日历天/1000日历天

符合国家有关设计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设计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皓能置业有限公司

电话:0757-81066131  传真:0757-81066131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

邮件编号:5281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7771650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一号楼三楼303室   
邮 编: 52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