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回迁安置房二期(1616-624地块)(1#住宅楼等11项)精装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回迁安置房二期1616-624地块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19】23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石泰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石景山区衙门口地区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回迁安置房二期(1616-624地块)(1#住宅楼等11项)精装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专业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回迁安置房二期(1616-624地块)(1#住宅楼等11项)精装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89375.48㎡ 合同估算价 8871.668881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石景山区衙门口地区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217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装修装饰工程资质承揽范围内的户内及公共区域(除楼梯间)地面、墙面、天棚面层装修,给排水卫浴,地漏,厨房灶具,户内及公共部位的灯具,开关,插座,户内弱电插座等相关工作内容。
2.6其他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89375.48㎡ 合同估算价 8871.668881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石景山区衙门口地区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217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装修装饰工程资质承揽范围内的户内及公共区域(除楼梯间)地面、墙面、天棚面层装修,给排水卫浴,地漏,厨房灶具,户内及公共部位的灯具,开关,插座,户内弱电插座等相关工作内容。
2.6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已完工的合同额50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
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1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1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2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补充说明
具体内容: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921号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307、2309号房间 |
联 系 人: 梁丽霞 | 联 系 人: 王超 |
电 话: 18690625066 | 电 话: 15810022987 |
传 真: 0931-4539733 | 传 真: 68018529-8002 |
电子邮件: 21tbzx@163.com | 电子邮件: / |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2021 年 0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