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歌乐山院区、金紫山院区制氧机建设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歌乐山院区、金紫山院区制氧机建设项目,分别实施。已由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特邀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参与竞标。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矿山坡51号。
2.2 建设规模:金紫山、歌乐山两个院区用氧床位分别为322张、509张。中标单位独立投资,向两个院区进行制氧机系统建设,提供医用氧气,供甲方医疗使用,同时负责运维管理。招标人按使用量向中标人支付费用。2个院区分别实施,建设运行期8年。
2.3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3. 竞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下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行为;
(3)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4)最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以上5条由各投标人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信誉要求部分。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比选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交纳。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10 时 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023-67658395、023-65507125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0号重庆高科双子座B座13-1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3-63419330 13896067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