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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北片区污水主干管网工程-2018年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结果)

南庄北片区污水主干管网工程-2018年施工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南庄北片区污水主干管网工程-2018年施工监理
招标单位: 佛山市晋投建公用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从 2021年01月22日12时 至 2021年01月25日12时止
  南庄北片区污水主干管网工程-2018年施工监理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2名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01月22日12时 至 2021年01月25日12时。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质量/承诺
第一候选人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9.00 曹阳/44006170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联合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质保期满付清工程款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财政部门终审的竣工结算)/按招标文件执行 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二候选人 上海同济市政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3.66 刘建民/62001144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联合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质保期满付清工程款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财政部门终审的竣工结算)/按招标文件执行 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晋投建公用建设有限公司
电话:0757-85336016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之二
邮编:5280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3105869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七楼
邮编:528000

 

招标代理: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7-82280298

传 真:0757-83383335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

邮 编:5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