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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澄城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已由澄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局 澄发改发【2020】35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澄城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及省市县配套,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澄城县育才路中段北侧 2.2工程规模: 新建澄城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100㎡。 2.3 招标范围: 新建澄城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4 项目总投资总额:3010.93 万元; 2.5 计划工期:360天 2.6项目标段名称: 澄城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附网站截图); 3.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申请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截图) 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1年01月23日09 时00分开始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与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请持本公告3.申请人资格要求及4.申请人信誉要求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于2021年01 月23 日 9:00 至 2021 年 01 月 27 日 17:00 时,(每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不休),到西安市莲湖区开远半岛五号商务楼21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8.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 02 月 03日14 时30 分,地点为澄城县住建局三楼会议室;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澄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澄城县古徵街与东九路十字西北角 联系人:袁主任 电话:0913-6721628 邮箱:105449700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9-89115858/18409208851 邮箱:779108282@qq.com 监督单位:澄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913-678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