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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升雅院人才公寓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检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升雅院人才公寓项目已由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020-441305-47-03-0030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市东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惠州市东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升雅院人才公寓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2.2 招 标 人:惠州市东建置业有限公司

2.3 项目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科技园东兴片区 

2.4 项目规模:东升雅院人才公寓项目用地面积17205㎡,总建筑面积约66000㎡,地下一层,地上两层裙楼、共4个塔楼(1#~4#住宅),最高为地上32层。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43000㎡(480套)、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3000㎡、商业建筑面积约6000㎡、其它建筑面积约4000㎡,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最终以招标人审核意见为准。

2.5 工程造价:工程建安费预算价为人民币237094683.26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主要对东升雅院人才公寓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灌注桩低应变法、抽芯桩基检测、基础锚杆抗拔检测等。具体以质量监督主管单位审核的第三方检测方案为准。

2.7检测服务期限: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钻孔取芯法);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检测项目/参数的内容必须包含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钻孔取芯法相对应内容;

3.4 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为岩土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检测

3.5 投标人必须接入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和正确填写有关信息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缴交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4.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4.2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电子交易流程调整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40号)的规定,取消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环节,凡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6.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解释。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6.3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

7.1.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PDF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

7.1.2书面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均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以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并在首页右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参考《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伪造虚假证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7.4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8. 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东建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产业园东新大道106号创新大厦8楼 

联系人:先生

电话:0752-2313615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2-5288576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二路六楼(红树林幼儿园楼上)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752-3278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