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七里河路段)工程建设用地
征收评估服务入围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七里河路段)工程建设用地征收评估服务入围二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七里河分局,现委托甘肃商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征收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七里河分局
2、项目名称: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七里河路段)工程建设用地征收评估服务入围二次招标
3、项目地点:项目位于秀川街道崔家崖社区
4、项目规模:秀川街道崔家崖社区集体农用地0.3943公顷(园地0.3169公顷、交通用地2.160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连同集体建设用地1.1994公顷一并征收为国有)。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1.2954公顷,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0497公顷,按照供地方案中的供地方式依法依规提供,作为新建中午至兰州铁路(七里河段)工程建设和改移道路用地。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征收工作全部完成。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入围家数:2家
9、招标范围:全线范围内的需要拆迁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服务和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评估服务。
9、资金来源:国家补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房地产评估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评估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近五年(2015年12月至今)成功的完成过类似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以合同原件为准);
3)拟投入本项目的国家注册房地产评估师不少于8名,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020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 ;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7年-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及社会信誉(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需附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信用甘肃开标前3日截图作为依据);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服务内容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能力,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评估工作。
2.2土地评估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在省级土地评估机构备案部门备案,近五年(2015年12月至今)成功的完成过类似项目土地评估工作(以合同原件为准);
3)拟投入本项目的国家注册土地评估师不少于2名,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020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 ;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7年-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及社会信誉(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需附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信用甘肃开标前3日截图作为依据);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服务内容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能力,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评估工作。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日期:2020年 1 月 25 日至 2021年 1 月 30 日
4.2获取时间:2020年 1 月 25 日至 2021年 1 月 30 日(北京时间)
4.3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按照操作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1年 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23楼第 一 开标室(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路 118 号融信大厦 23 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
5.4、投标人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只需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6.1原件要求:
6.1.1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原件(除身份证外)带至开标现场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以备核查,无原件者对应复印件无效。
6.1.2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七里河分局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体育街82号
联系人:秦刚
联系电话:1391999071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商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号保利大厦A座16楼
联系人:张小玉
联系电话:18153965426
备案单位: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21年 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