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棚改回迁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5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本次开发占地面积25338平方米,共计461户,总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0500平方米,商业及配套公建面积2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针对上述工程进行设计服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94.46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04790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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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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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棚改回迁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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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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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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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市双阳区经济开发区北至育才路、南至规划二支路、西至规划四路、东至规划五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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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19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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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4300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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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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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本次开发占地面积25338平方米,共计461户,总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0500平方米,商业及配套公建面积2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针对上述工程进行设计服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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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4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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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1月26日至2021年0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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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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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陈列 |
联系电话:13943115955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2月01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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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棚改回迁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WS-2021ZB-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棚改回迁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以长双发改审批字【2020】1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棚改回迁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2.2工程概况:本次开发占地面积25338平方米,共计461户,总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0500平方米,商业及配套公建面积2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针对上述工程进行设计服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经济开发区北至育才路、南至规划二支路、西至规划四路、东至规划五路。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 2.7招标控制价:194.46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十七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文件的规定)。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专业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并提供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4本项目业绩的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1月26日上午9时起到2021年02月01日下午16时止。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联系电话:13634405937、0431-88779428(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431-88779623、4009980000(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详见网站通知)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24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112MB1179508A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陈列 电 话:139431159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12307840290G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A座 309室 联 系 人:刘胜舜 电 话:14782042640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0400 日 期:2021年01月25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下载招标文件后请认真阅读招标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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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 (1)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17767766355(肖经理)、0431-88779873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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