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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九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第九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佛山市第九小学,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市第九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东侧、卫国路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中小学用地,项目占地面积17341.41平方米,规划容积率≦1.2,绿地率≧35.0%,建筑密度为≦30%,拟建总建筑面积约29675.1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2982.84平方米,负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6692.27平方米)。其中:①规划建设满足36个教学班所需的标准普通教室用。②按标准化学校办学条件的建设标准,配置所需的各类辅助教学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③拟建1座综合楼及座三层楼体育馆。④按标准化学校标准,建设室外体育场及相关设施。⑤拟建设负1层地下室,用于满足学校机动车停放及设备用房的需要。⑥配建项目所需的无障碍设施、校园景观绿化和消防系统。项目总投资额约1.65亿元。

2.3 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所有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为自编制设计概算起至工程结算审核、结算价备案以及配合完成工程财务决算完成为止,包括概算编制、编制施工图预算、变更预算(设计变更、签证)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配合完成工程财务决算及资料存档等阶段服务内容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全费用预算、变更审核、变更预算、结算、全过程造价控制与管理规划(含资金计划、经济分析(包括月度、季度、年度)、控制价与中标价对比分析、变更分析、进度计划(工期定额计算))及办理四价备案等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有关合同条款。

2.5承包方式:

2.5.1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招标控制价1521700.00元。

2.5.2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采用固定折率包干方式。

2.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企业类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或由投标人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1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

        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

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22683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2269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2269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的安排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方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第九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9号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3栋308室

邮 编:52800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赵工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2901271

电 话:0757-81237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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