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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科研路、兴隆路、北门街等13条新建街路供水管线跟建工程-兴隆路等4条街路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科研路、兴隆路、北门街等13条新建街路供水管线跟建工程-兴隆路等4条街路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SG0100G2100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科研路、兴隆路、北门街等13条新建街路供水管线跟建工程-兴隆路等4条街路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江南主城区;

2.3规模:安通街(红星路—电碳路)、群力规划东西街1(群力规划南北路—三环路)、群力规划南北路1(群力规划东西路—群力第一大道)、兴隆路(王岗南大街—兴农大街)四条道路给水管线的管沟土方挖掘、给水管线敷设、管沟回填、管道支墩施工及井室施工等内容。

2.4计划工期:2021420日至20211020日,总工期184日历天

2.5工程和设计质量:合格。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供水管线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该项目为配合新建道路跟建供水管线工程,将根据道路建设情况同步进行。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通过验收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要求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具备最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20207月至202012月),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同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供查询核实。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18.7.239.172: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有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同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11251500分至20211301500(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 《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1000/份。(联合体投标的单位,设计和施工应分别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33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不需到达开标现场。 

7.3开标时间为:202134093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黑龙江建设网(http://zfcxjst.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建筑企业信用评定工作的通报(哈建信[2020]1)”文件执行,“914家企业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 661家企业为不合格企业,25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2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 列入上述914家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哈建信[2020]1)”文件执行,“914家企业(含外埠企业404)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 661家企业为不合格企业,251家企业(含外埠企业144)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2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列入上述914家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含外埠企业144)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2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0451-84518543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道里区尚志大街31

联 系 人:代先生

电 话:0451- 87121528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640号金爵万象一期3号楼1724

联 系 人:杨先生、李先生

电 话: 0451-84868023

电子邮件: hrbtrust@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