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湖白鹭洲江南园林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澉招2021-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北湖白鹭洲江南园林建设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投【2021】6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县南北湖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北湖白鹭洲江南园林建设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本项目用地位于海盐县南北湖景区白鹭洲。
2.3建设规模:主要新建白鹭洲景点用房,同时实施石拱桥、石曲桥、园路、绿化、亮化、水体改造等附属配套设施。
2.4项目估算总投资:3099.37万元。
2.5招标范围:南北湖白鹭洲江南园林建设工程设计,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
2.6设计周期要求:总设计周期75日历天。
①中标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
②方案确定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本送审稿;
③初步设计文本审查通过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送审稿);
④其他各专业工程设计服从总体工程进度安排。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且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且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认可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风景园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5日9时00分至2021年2月22日14 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1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海盐县澉浦镇澉山路99号便民服务中心底楼304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南北湖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澉浦镇
联系人:陈虹燕
电 话:0573-86583121
招标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 189 号温州大厦 A 座 801 室
联系人:王佳娓
电 话:0573-86157933
2021年1月25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且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且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人社部门认可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风景园林专业)(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
4 | 项目组人员 | 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各分项专业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班子成员,其中建筑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5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 |
6 | 无行贿犯罪记录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
7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8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