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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三山新城仓储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佛山南海三山新城仓储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南海三山新城仓储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已由 南海区桂城经济促进局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7-440605-59-03-013201)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南海三山新城仓储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三山科技创意产业园SS-C06-01地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8505.50平方米,本次招标的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633.1平方米(含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3171.76平方米)。新建两栋独立的档案仓储楼、相关配套用房、停车位及门卫室;1号楼为8层建筑,2号楼为地上8层(含配电房)、地下1层(含人防地下室、设备房、风机房、发电机房、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等)建筑,另外设置一栋3层高的门卫室。最大建筑高度42.7米,最大单跨跨度9米。

2.3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4月1日  

2.3.1 关键节点工期要求:施工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报建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发出开工令后180日历天内完成±0.00以下工程内容;发出开工令后270日历天内主体结构封顶;发出开工令后365日历天内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规模包括但不限于:1)土石方工程、基坑与基础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道路硬底化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工程等;

(2)提供施工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工程、供配电工程等),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

(3)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开工、验收、竣工等所需的各项相关手续,并负责办理应以本项目施工单位名义办理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中的承包人发生的相关费用;

(4)发包人认为应当由承包人完成的其它工作;

最终以招标项目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00,747,929.46元 (含税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各系统调试及联合调试、包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含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等、包移交、包结算、包运行维护管理及相关部门报建/报批手续(含人防工程、消防工程包深化设计、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工程、供配电工程等)现场整体组织、包工程保险(含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及其他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合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变化、施工条件、工程规模的变化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调整各项收费等而调整,招标文件及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工程结算价最终以发包人审定为准□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均严格按国家和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中标人无偿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按有关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验收认定为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 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 级或以上资质。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 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 6 个月20207月至2020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补充说明:

(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均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2)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2月份或以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准),且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 高 级(或以上级)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准,且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4.6.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 6 个月20207月至202012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社保的补充说明见4.5.4款。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

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

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20207月至202012)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社保的补充说明见4.5.4款。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 1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

        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

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2239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1  223 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307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 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投标人的任一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                                      

地    址: 广州市天河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建中路55-57号              

邮    编: 510665                                                    

联 系 人: 杜工                                                      

电    话: 020-8557747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越秀区市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邮    编: 510520                                                    

联 系 人: 沈工                                                      

电    话: 13128262799,020-83273234                                 

传    真: 020-83273234                                              

电子邮件:  258800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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