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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徐戎地块棚改安置房项目太阳能及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鄞州区徐戎地块棚改安置房项目太阳能及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1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徐戎地块棚改安置房项目太阳能及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8】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I标段总承包单位)、今天建设有限公司(II标段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区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阳能及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宁波市鄞州区明楼街道

建 设 规 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5324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114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1773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估算总投资846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686万元)

招标控制价:4781106元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热水系统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期服务等工作

标段划分:1个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工期:(1)交货期:接招标人(代建单位)书面交货通知后60日历天内到货;

(2)安装工期:60日历天,且无条件配合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

(3)调试周期:安装完毕后15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要求:按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空气源热泵系统设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空气源热泵系统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3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应当拒收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I标段总承包单位)

今天建设有限公司(II标段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 89 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 C 栋 8楼

    联 系 人:唐涛、翁宏娟

    电  话:0574-87127975、13251902066

     传  真:0574-87127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