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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2020年充电桩(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县2020年充电桩(站)建设项目已由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阳原县2020年充电桩(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阳审建发改审批【2020】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弘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支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原弘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招标人:阳原弘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阳原县2020年充电桩(站)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张家口市阳原县市民中心广场及阳原县昌盛市场院内(详见工程量清单) 4建设规模:在阳原县市民中心广场及阳原县昌盛市场院内现有场地内各建充电站1座,新建箱变3座,购置7KW落地式交流充电桩(EVA-07-220-YZD)59台,60KW直流充电桩(EVD20-80-XD)33台,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EVC20-120-BS)9台,4G模块101个,电动车充电站综合运营管理系统(软件系统基础包)(EVM- I I I )1套。配套电缆敷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同建设规模。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前完工。 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3.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及不在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证明材料,并附项目经理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5.2019年度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12月1日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经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27 09:30至2021-02-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2-2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投标,未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原弘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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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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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俊峰联系人:李伟姣
电话:13623230751电话:0313-586717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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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jkjz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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