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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八路(105国道至新基北路段、碧桂路至新城路段)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横八路(105国道至新基北路段、碧桂路至新城路段)工程

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八路(105国道至新基北路段、碧桂路至新城路段)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横八路(105国道至新基北路段、碧桂路至新城路段)工程,路线全长约3.25公里,由西、东两段组成。其中,西段西接105国道,东接新基北路,跨越规划人王湖,路线长度为2.53公里;东段西接碧桂公路,东接新城路,路线长度为0.72公里。项目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全线设大桥2座,过水箱涵6道,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总投资96133万元,其中建安费61577万元。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为全线范围内土建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排水(雨、污水)、监控、电气含机电照明等、绿化、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造价咨询服务。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之前已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备注

横八路(105国道至新基北路段、碧桂路至新城路段)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从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及清单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开始,到完成工程决算价编制及审核为止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①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及清单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协助招标人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手续;

②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计量技术规范)及有关经济条款;

③进行施工图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复核(如有);

④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台帐信息,协助委托人将工程造价管理台帐信息录入工程管理系统,协调及指导施工单位将三级清单录入工程管理系统、实现三级清单计量;

⑤对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审核;

⑥提供进度款(计量与支付)、材料调差审核咨询服务;

⑦协助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含工程索赔)并审核其造价;

⑧竣工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编制;

⑨参加与委托项目有关造价控制的会议,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完成结(决)算的审查及审计工作;

⑩其他与委托项目造价相关的服务。
    若招标人有需要,咨询人还需完成如下工作:复核中标候选人报价文件并提出分析报告,审核合同清单价款;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工程投资偏差分析和调整;协助资金计划编制等。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2.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58.1112万元

2.5 服务周期

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段内各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批复且审计(如有)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以下资质,并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

3.1.1投标人应具备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5年),投标人独立承担过1项新建(或改建、扩建)建安费4.9亿元以上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

注:(1)承担过是指正在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完成。

(2)正在服务的业绩以咨询合同(或委托书)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业绩以经委托人或造价主管部门同意的工程结算成果文件上明确的时间为准。

(3)全过程造价咨询:指咨询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包含“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咨询服务合同的工作内容至少包括以下任意三项造价咨询工作:概算编制(审核)、预算编制(审核)、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编制(审核)、结算编制(审核)、决算编制(审核)。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 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主要人员的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住建部造价师注册证书(或一级造价师注册证)或交通运输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5.2 造价工程师2人,需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交通运输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1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费 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7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网站的“日程安排”栏目中查看,两者时间不一致时以日程安排为准

6.2开标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网站的“日程安排”栏目中查看,两者时间不一致时以日程安排为准

6. 3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等,均统一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且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所有投标人。敬请投标人自行留意查看并及时作出调整

6.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6.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异议和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网站的 “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且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所有投标人。敬请投标人自行留意查看及时做出调整。

9.2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社会组织网的查询路径和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查询系统网页截图、业主证明或造价主管部门证明、“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及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4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5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9.6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政编码:528300

联 系 人:宋工

电    话:0757-22836873

 

名  称: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厦主楼18楼招投标中心

邮编:510098

联系人:阮工、杨工

电  话:020-83646440-809

传  真:020-83637691

电子邮箱:248606765@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招标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5年),投标人独立承担过1项新建(或改建、扩建)建安费4.9亿元以上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 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住建部造价师注册证书(或一级造价师注册证)或交通运输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造价工程师

2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交通运输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抽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1.1

2.1.3

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1

2.1.3

报价文件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文件:65

商务文件:2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根据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和算术性修正且不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计算。

评标价平均值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或者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投标人低于其成本价竞标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平均值、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数,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除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三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文件(65分)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签字盖章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方案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的得65分,本项满分65分。

2.2.4(2)

商务文件(25分)

 

项目业绩

5分

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5年),投标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增加1项独立承担建(或改建、扩建)建安费4.9亿元以上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每增加1项2.5分,最高加5分;

注:(1)承担是指正在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完成。

(2)正在服务的业绩以咨询合同(或委托书)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业绩以经委托人或造价主管部门同意的工程结算成果文件上明确的时间为准。

(3)全过程造价咨询:指咨询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包含“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咨询服务合同的工作内容至少包括以下任意三项造价咨询工作:概算编制(审核)、预算编制(审核)、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编制(审核)、结算编制(审核)、决算编制(审核)

(4)一个合同只计算加分一次。

(5)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2项。

工程项目

获奖情况

5分

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5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的公路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获得过以下奖项:

1.地级市奖项的,每有1项得2.5分;

2.省级或以上奖项的,每有1项得5分;

本评分项满分5分。

注:(1)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

(2)奖项以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或有效的造价协会颁发的奖项,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咨询服务合同或业主证明为公路工程造价咨询

(3)如投标人的奖项为造价协会颁发,则须提供该造价协会在国家(省或市)社会组织网的查询路径和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企业诚信(信用)评价等级

5分

投标人在“佛山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019年度信用等级评价:评为A级的得5分,评为B级或C级的4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提供佛山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13.13.70/forUI/Credit/showCreditList.aspx”中信用评价结果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企业获得

表彰情况

2分

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5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投标人获得过“先进造价咨询单位”或“造价咨询先进诚信会员”等与造价咨询有关的荣誉称号的:

1.地级市奖项的,每有1项得1分;

2.省级或以上奖项的,每有1项得2分;

本评分项满分2分。

注:(1)奖项以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或有效的造价协会颁发的奖项,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

(2)如投标人的奖项为造价协会颁发,则须提供该造价协会在国家(省或市)社会组织网的查询路径和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业主单位反馈意见情况

3

投标人承担过的公路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业主对其服务与履约情况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或“A级”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3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项目咨询合同和履约情况评价资料,且须充分反映业主对投标人服务与履约情况为“满意”或“优秀”或“A级”的才能得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

格与能力

技术职称

2分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本评分项满分2分。

项目业绩

3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项公路新建(或改建、扩建)公路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1项加1分,最高加3分;

本评分项满分3分。

注:(1)承担过是指正在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完成。

(2)正在服务的业绩以咨询合同(或委托书)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业绩以经委托人或造价主管部门同意的工程结算成果文件上明确的时间为准。

(3)全过程造价咨询:指咨询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包含“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咨询服务合同的工作内容至少包括以下任意三项造价咨询工作:概算编制(审核)、预算编制(审核)、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编制(审核)、结算编制(审核)、决算编制(审核)

(4)一个合同只计算加分一次。

(5)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4项。

2.2.4(3)

评标价

1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F=10,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4;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2;

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第四位四舍五入。